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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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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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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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77 |
国药准字H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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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为钙拮抗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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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厌氧菌感染:一次0.8g,一日1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外科预防用药:总量1.6g,1次或分2次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
按下述方法服用,或遵医嘱。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每日80~120mg(4-6片),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2片),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2-3片),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2-3片),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上述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2片),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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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替硝唑及硝基亚硝基烃咪唑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血液病患者或有血液病史者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12岁以下患者禁用或不宜使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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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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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妇女不宜应用。(2)动物实验提示本品具有致畸性。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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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为钙拮抗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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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口腔异味、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也可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反应及黑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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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有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3、孕妇: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本品具有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但妊娠初3个月内不宜应用。 4、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似。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不推荐用于授乳妇女。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28小时方可重新授乳。 5、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6、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的患者禁用。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7、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8、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每100ml滴注时间应在80分钟以上。 9、念珠菌感染者使用本品后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药物治疗。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伙伴。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