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全身或局部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激素敏感的急、慢性疾病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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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二丙酸倍他米松和倍他米松磷酸钠的灭菌混悬注射液,并含有灭菌缓冲剂和防腐剂。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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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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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1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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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全身或局部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激素敏感的急、慢性疾病时有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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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全身给药时,开始为1~2ml,必要时可重复给药,剂量及注射次数视病情和患者的反应而定。对严重疾病如红斑狼疮或哮喘持续状态,在抢救措施中,开始剂量可用2ml。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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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全身真菌感染患者,对倍他米松或其他皮质激素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的患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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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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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全身或局部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激素敏感的急、慢性疾病时有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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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可能出现皮质类固醇激素引起的各种不良反应,如肌肉骨骼、胃肠道、皮肤、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的异常和水电解质紊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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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局部或全身感染者、结核病、癌症患者慎用。 (2)警惕长时间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的各种不良反应。 (3)使用本品须严格无菌操作,不得用于静脉注射或皮下注射。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