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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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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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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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92 |
国药准字H5002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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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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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一天2次。连续使用本品不宜超过2周。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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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报道和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关的局部副作用尤其是封闭式地敷药时,包括:灼烧感,痒,刺痛,干燥,多毛,突发粉刺,色素沉着,口周围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性感染,皮肤萎缩,痱子等。和外用新霉素有关的耳毒性、肾毒性、过敏反应也有报道。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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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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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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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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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外用皮质激素可能发生任何系统使用皮质激素包括肾上腺抑制剂时发生的副作用,尤其是婴儿和儿童使用时。大面积外用或封闭式涂敷可导致皮质激素或新霉素全身性吸收。避免将新霉素用于开放性伤口或损伤的皮肤。婴儿和儿童或长时间使用时更应注意。延长外用抗生素的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细菌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如果发生刺激、过敏或深度感染应停药并治疗。本药不能用于眼睛。慎用于面部、皮肤褶皱部位如腋下、腹股沟等。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