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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布汀

利福布汀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分枝杆菌感染所致疾病如结核及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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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布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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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布汀
利福布汀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布汀。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294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分枝杆菌感染所致疾病如结核及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利福布汀胶囊剂:口服,每次服0.15g-0.3g;每日1次。推荐剂量: 1、MAC感染:0.3g,每日1次,如有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者,可改为0.15g/次,2次/天,进食同时服药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2、结核:0.15g-0.3g/次,1次/天。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剂量减半。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利福布汀及其它利福霉素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分枝杆菌感染所致疾病如结核及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1、国外临床研究表明:利福布汀胶囊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利福布汀组有16%的患者由于不良反应停止治疗,而安慰剂组为8%。停用利福布汀的主要原因有:皮疹(4%)、胃肠道耐受性差(3%)、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2%)。 2、下表列出在利福布汀治疗患者中,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3、利福布汀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综合分析临床研究中得到的数据,利福布汀可能是引起下列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尽管这些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1%):流感样症状、肝炎、溶血、关节痛、肌炎、胸部紧迫或疼痛并伴有呼吸困难、皮肤变色。 4、在服用利福布汀的患者中,以下不良反应事件出现了一例或者更多,但是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病源学规律:癫痫发作、皮肤感觉异常、失语症、思维混乱、心电图非特异性T波变化。据报道,当口服利福布汀剂量达到1050-2400mg/天时,观察到了全身的关节痛和眼色素层炎。停药后这些不良反应消失。 5、服用利福布汀组患者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发病率明显高于安慰剂组(p=0.03)。尽管利福布汀治疗组血小板减少症发生率很低,但在极少数病例中利福布汀直接与血小板减少症相关。在临床试验中,一例患者由于服用了利福布汀,导致形成了血栓性血小板功能不全性紫癫。当单独使用利福布汀300mg/天用于预防HIV感染人群的MAC时,甚至联合服用氟康唑和/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时,眼色素层炎都很少出现。但是大剂量利福布汀并联合使用上述药物时,眼色素层炎发病率将会提高。 5、轻度到重度症状的眼色素层炎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和/或散瞳剂滴眼液处理即可,但是有些重度病例要在几周后症状才会消失。 6、当出现眼色素层炎时,建议临时停止服用利福布汀,并进行眼科学评价。对大多数轻度病例,可以重新服用利福布汀,然而,如果症状再次出现,必须停用利福布汀。

注意事项

1、警告:利福布汀胶囊不能用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感染的预防。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单独服用利福布汀有可能导致肺结核发展成为对利福布汀和利福平都具有耐药性。没有证据表明利福布汀可以有效预防结核杆菌。 2、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利福霉素类对肝药酶有诱导作用,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2)本品可能导致白细胞和血小板数减少,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血常规检查。 (3)偶见肌炎和眼色素层炎,如病人发现与这些疾病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告诉医生。 (4)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橙红色。 (5)可能影响口服避孕药的功效,服药期间采用其他方法避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用药:尚无充分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但在使用利福布汀进行的动物研究实验中,可观察到利福布汀导致胎儿骨骼异常、生育能力降低。因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并不常常预测人的反应,在孕妇中使用利福布汀对婴儿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清楚利福布汀是否经人乳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经人乳分泌,而对哺乳婴儿产生不良作用,应权衡药物对母体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 4、儿童用药:利福布汀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还未建立,有限的临床资料显示儿童的不良反应种类跟成年人相似。包括: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皮疹等。另外,在HIV阳性儿童患者用药期间,眼角存在一些眼角沉降物,但对视觉没有损伤。还没有证据证明对儿童使用大于5mg/kg/天的用量有更好疗效,因此儿童用药应按体重调整剂量,一般不超过5mg/kg。同时,为减轻胃肠道反应,利福布汀可以在进食时服用。 5、老年用药:尚无足够数据证明65岁及以上的老年患者对利福布汀的反应是否同于年轻人。但对老年患者用药时,剂量选择应当更慎重,从最低剂量开始。同时在用药过程中应增加对肝、肾及心脏功能的监测频数,同时注意合并疾病及合并用药。 6、药物过量:尚无利福布汀药物过量的任何经验,但临床上可借鉴处理利福霉素类药物的经验来处理。由于利福布汀主要不是通过尿液排泄(小于10%的原药),所以当患者出现利福布汀药物过量时,不建议使用血液透析或强迫排尿的方式来增加利福布汀原药的系统性消除。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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