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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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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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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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69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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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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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长期不能进食的病人,根据病情、检测结果由医生决定用量。 2、将本品稀释200倍以上,供静脉点滴输注。 3、一般在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每1000大卡热量加入本品2.5ml(相当[PO4]3-8mmol),并控制滴注速度。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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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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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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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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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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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如过量使用本品可出现高磷血症、低钙血症、肌肉颤搐、痉挛、胃肠道不适等,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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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直接注射,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稀释200倍以上,方可经静脉点滴输注,并须注意控制滴注速度。 2、本品仅限于不能进食的病人使用。 3、对肾功能衰竭病人不宜应用。 4、本品与含钙注射液配伍时易析出沉淀,不宜应用。 5、本品每支含K+346mg,限钾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