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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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 |
鹿茸、巴戟天、菟丝子(炒)、阳起石(煅)、黑顺片、砂仁、地骨皮、甘草、干家崔、淫羊藿(制)、锁阳、大青盐、韭菜子、狗鞭(烫制)、貂鞭(烫制) 、红参、补骨脂(盐炒)、枸杞子、肉桂、熟地黄、石燕(煅)、杜仲(碳)、公丁香、天冬、海马(制)、川牛膝、硫磺(制)、驴鞭(烫制)、牛鞭(烫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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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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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69 |
国药准字Z220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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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
补肾壮阳,强精增髓。用于性欲衰退,肾虚,气弱,阳痿,早泄,遗精及男女一切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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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长期不能进食的病人,根据病情、检测结果由医生决定用量。 2、将本品稀释200倍以上,供静脉点滴输注。 3、一般在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每1000大卡热量加入本品2.5ml(相当[PO4]3-8mmol),并控制滴注速度。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次,淡盐水或白开水送服。久病者连服15天为一疗程,停药2天,再继续服第二个疗程,疗效随疗程时间而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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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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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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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
补肾壮阳,强精增髓。用于性欲衰退,肾虚,气弱,阳痿,早泄,遗精及男女一切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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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如过量使用本品可出现高磷血症、低钙血症、肌肉颤搐、痉挛、胃肠道不适等,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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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直接注射,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稀释200倍以上,方可经静脉点滴输注,并须注意控制滴注速度。 2、本品仅限于不能进食的病人使用。 3、对肾功能衰竭病人不宜应用。 4、本品与含钙注射液配伍时易析出沉淀,不宜应用。 5、本品每支含K+346mg,限钾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服用期间出现头晕、心悸、面红等症状应立即停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