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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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 |
党参、黄芪、麦冬、龟板(醋制)、白术(炒)、山药、五味子(醋制)、龙骨、牡蛎(煅)、茯苓、大枣、甘草、乳酸钙、鸡内金(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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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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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69 |
国药准字Z42021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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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
强筋壮骨,和胃健脾。用于治疗和预防小儿佝偻病,软骨病;对小儿多汗、夜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等症也有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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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长期不能进食的病人,根据病情、检测结果由医生决定用量。 2、将本品稀释200倍以上,供静脉点滴输注。 3、一般在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每1000大卡热量加入本品2.5ml(相当[PO4]3-8mmol),并控制滴注速度。 |
开水冲服。二岁以下一次3克,二岁至七岁一次4.5克,七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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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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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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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的病人的磷的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致低磷血症。 |
强筋壮骨,和胃健脾。用于治疗和预防小儿佝偻病,软骨病;对小儿多汗、夜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等症也有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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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如过量使用本品可出现高磷血症、低钙血症、肌肉颤搐、痉挛、胃肠道不适等,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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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直接注射,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稀释200倍以上,方可经静脉点滴输注,并须注意控制滴注速度。 2、本品仅限于不能进食的病人使用。 3、对肾功能衰竭病人不宜应用。 4、本品与含钙注射液配伍时易析出沉淀,不宜应用。 5、本品每支含K+346mg,限钾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