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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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L-谷氨酰胺、人参、甘草(蜜炙)、白术、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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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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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422 |
国药准字H51023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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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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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0.5-1.0g,一日3-4次,每瓶加灭菌注射用水2-4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 2、静脉滴注。一日2-4g,分2-4次给药,可与各种输液配伍,但如与葡萄糖输液配伍,宜较快速度滴注,半小时内滴完,以免药效降低。儿童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次给药。 |
饭前口服。肠道功能紊乱和非感染性腹泻:一日3次,一次2~3粒。治疗1周后症状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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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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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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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发现本品对妊娠期间及哺乳期间的母子有毒副作用,但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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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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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最常见的反应为皮疹,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 2、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钠的病人。 3、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 4、少数病人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及淤胆型黄疸。 5、婴儿应用氨苄西林钠后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前囟隆起。 |
1.药理: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改善肠道的吸收、分泌及运动功能:增强肠黏膜屏障功能,阻止或减少肠内细菌及毒素入血;促进受损肠黏膜的修复及功能重建。 2.毒理:急性毒性试验,用一级小白鼠,一日内连续灌胃2次,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489倍,连续观察7天,均未发现异常和1例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SD大鼠每日灌胃给药,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99倍,每周7天,连续9周,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异常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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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患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或青霉胺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本品降低患者胆红素与血清蛋白结合能力,新生儿尤其是有黄疸者慎用本品。 5、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6、本品须新鲜配制。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应慎用。 9、药物过量:大剂量氨苄西林钠静脉给药可发生抽搐等神经系统毒性症状。有报道婴儿应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