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因肿瘤放、化疗以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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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茜草双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化学名:(±)-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分子量:C17H23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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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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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63 |
国药准字H3302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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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防治因肿瘤放、化疗以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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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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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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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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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防治因肿瘤放、化疗以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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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后对心、肝、肾功能进行检查对比,未发现有明显损伤作用。 2、个别患者有口干、头痛、纳差及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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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请放在儿童不能拿到之处。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青光眼患者禁用;3.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4. 服用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可能引起口干、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