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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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
柴胡、当归、白芍、炒白术、茯苓、炙甘草、薄荷。辅料为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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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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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969 |
国药准字Z44022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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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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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6~9克(1-1瓶盖半),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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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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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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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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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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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