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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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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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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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92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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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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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直肠给药,每日12次,每次12粒。具体剂量根据病情和医生指导调整。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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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皮疹等。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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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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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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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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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不宜饮酒;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6.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