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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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乙胺嘧啶。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辅料为:蔗糖、甘油、薄荷脑、苯甲酸、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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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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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834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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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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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应于进入疫区前1-2周开始服用,一般宜服至离开疫区后6-8周,每周服4片。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日2片,分2次服,疗程3日。 (3)治疗弓形虫病,每日50-100mg顿服,共1-3日(视耐受力而定),然后每日服25mg,疗程4-6周。 2、小儿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一次按体重0.9mg/kg,每周服1次,最高剂量以成人量为限。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次按体重0.3mg/kg,一日3次,疗程3日。 (3)弓形虫病,每日按体重1mg/kg,分2次服,服用1-3日后改为每日0.5mg/kg,分2次服,疗程4-6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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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妇女禁用,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可引起胎仔畸形。 2、哺乳期妇女亦禁用,因本品可由乳汁排出,干扰婴儿的叶酸代谢,若婴儿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则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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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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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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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一般抗疟治疗量时,毒性很低,较为安全。大剂量应用时,如每日用25mg,连服一个月以上,就会出现叶酸缺乏现象。主要影响生长繁殖特别迅速的组织,如骨髓、消化道粘膜,引起造血机能及消化道症状,如味觉的改变或丧失,舌头疼痛、红肿、烧灼感及针刺感,口腔溃疡、白斑等,食道炎所致的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较严重的是巨细胞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等,如及早停药,能自行恢复。甲酰四氢叶酸可改善骨髓功能。由于过敏所致的皮肤红斑则较少见。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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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意识障碍,大剂量治疗弓形虫病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并可干扰叶酸代谢。 (2)G-6-PD缺乏者,服用本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3)巨细胞性贫血患者,服用本品可影响叶酸代谢。 2、大剂量治疗时每周应检测白细胞及血小板2次。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过量易引起急性中毒。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乙胺嘧啶过量时可引起急性中毒症状,儿童更易发生,本药具香味,儿童可误作糖果而造成中毒事故,误服过量后1-2小时内可出现恶心呕吐、胃部烧灼感、口渴心悸、烦躁不安等,重者出现眩晕、视力模糊、阵发性抽搐、惊厥昏迷,可引起死亡,此乃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毒性作用所致。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