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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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乙胺嘧啶。 |
主要成份为:司莫司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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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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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834 |
国药准字H330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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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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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应于进入疫区前1-2周开始服用,一般宜服至离开疫区后6-8周,每周服4片。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日2片,分2次服,疗程3日。 (3)治疗弓形虫病,每日50-100mg顿服,共1-3日(视耐受力而定),然后每日服25mg,疗程4-6周。 2、小儿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一次按体重0.9mg/kg,每周服1次,最高剂量以成人量为限。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次按体重0.3mg/kg,一日3次,疗程3日。 (3)弓形虫病,每日按体重1mg/kg,分2次服,服用1-3日后改为每日0.5mg/kg,分2次服,疗程4-6周。 |
口服100~20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睡前与止吐剂、安眠药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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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妇女禁用,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可引起胎仔畸形。 2、哺乳期妇女亦禁用,因本品可由乳汁排出,干扰婴儿的叶酸代谢,若婴儿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则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
骨髓抑制,呈延迟性反应,有累计毒性。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最低点出现在4~6周,一般持续5~10天,个别可持续数周,一般6~8周可恢复;服药后可有胃肠道反应;肝肾功因与较高浓度药物接触,可影响器官功能;乏力,轻度脱发;偶见全身皮疹,可抑制睾丸与卵巢功能,引起闭经及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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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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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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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一般抗疟治疗量时,毒性很低,较为安全。大剂量应用时,如每日用25mg,连服一个月以上,就会出现叶酸缺乏现象。主要影响生长繁殖特别迅速的组织,如骨髓、消化道粘膜,引起造血机能及消化道症状,如味觉的改变或丧失,舌头疼痛、红肿、烧灼感及针刺感,口腔溃疡、白斑等,食道炎所致的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较严重的是巨细胞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等,如及早停药,能自行恢复。甲酰四氢叶酸可改善骨髓功能。由于过敏所致的皮肤红斑则较少见。 |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处于G1-S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也有抑制作用。本品进入体内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与抗肿瘤作用有关;另一部分为氨甲酰基部分变为异氰酸酯,或再转化为氨甲酸,以发挥氨甲酰化作用,主要与蛋白质特别是其中的赖氨酸末端的氨基等反应,这主要与骨髓毒性作用有关,氨甲酰化还破坏一些酶蛋白使DNA被破坏后难以修复,这有助于抗癌作用。本品与其它烷化剂并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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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意识障碍,大剂量治疗弓形虫病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并可干扰叶酸代谢。 (2)G-6-PD缺乏者,服用本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3)巨细胞性贫血患者,服用本品可影响叶酸代谢。 2、大剂量治疗时每周应检测白细胞及血小板2次。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过量易引起急性中毒。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乙胺嘧啶过量时可引起急性中毒症状,儿童更易发生,本药具香味,儿童可误作糖果而造成中毒事故,误服过量后1-2小时内可出现恶心呕吐、胃部烧灼感、口渴心悸、烦躁不安等,重者出现眩晕、视力模糊、阵发性抽搐、惊厥昏迷,可引起死亡,此乃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毒性作用所致。 |
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血象、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转氨酶的变化、肺功能。 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本品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用药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