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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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乙胺嘧啶。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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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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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834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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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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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应于进入疫区前1-2周开始服用,一般宜服至离开疫区后6-8周,每周服4片。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日2片,分2次服,疗程3日。 (3)治疗弓形虫病,每日50-100mg顿服,共1-3日(视耐受力而定),然后每日服25mg,疗程4-6周。 2、小儿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一次按体重0.9mg/kg,每周服1次,最高剂量以成人量为限。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次按体重0.3mg/kg,一日3次,疗程3日。 (3)弓形虫病,每日按体重1mg/kg,分2次服,服用1-3日后改为每日0.5mg/kg,分2次服,疗程4-6周。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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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妇女禁用,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可引起胎仔畸形。 2、哺乳期妇女亦禁用,因本品可由乳汁排出,干扰婴儿的叶酸代谢,若婴儿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则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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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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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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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一般抗疟治疗量时,毒性很低,较为安全。大剂量应用时,如每日用25mg,连服一个月以上,就会出现叶酸缺乏现象。主要影响生长繁殖特别迅速的组织,如骨髓、消化道粘膜,引起造血机能及消化道症状,如味觉的改变或丧失,舌头疼痛、红肿、烧灼感及针刺感,口腔溃疡、白斑等,食道炎所致的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较严重的是巨细胞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等,如及早停药,能自行恢复。甲酰四氢叶酸可改善骨髓功能。由于过敏所致的皮肤红斑则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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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意识障碍,大剂量治疗弓形虫病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并可干扰叶酸代谢。 (2)G-6-PD缺乏者,服用本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3)巨细胞性贫血患者,服用本品可影响叶酸代谢。 2、大剂量治疗时每周应检测白细胞及血小板2次。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过量易引起急性中毒。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乙胺嘧啶过量时可引起急性中毒症状,儿童更易发生,本药具香味,儿童可误作糖果而造成中毒事故,误服过量后1-2小时内可出现恶心呕吐、胃部烧灼感、口渴心悸、烦躁不安等,重者出现眩晕、视力模糊、阵发性抽搐、惊厥昏迷,可引起死亡,此乃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毒性作用所致。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