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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嘧啶片

乙胺嘧啶片

处方药 医保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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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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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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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乙胺嘧啶片
乙胺嘧啶片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乙胺嘧啶。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生产企业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2834

国药准字H310229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高血压;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应于进入疫区前1-2周开始服用,一般宜服至离开疫区后6-8周,每周服4片。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日2片,分2次服,疗程3日。 (3)治疗弓形虫病,每日50-100mg顿服,共1-3日(视耐受力而定),然后每日服25mg,疗程4-6周。  2、小儿常用量口服: (1)预防用药,一次按体重0.9mg/kg,每周服1次,最高剂量以成人量为限。 (2)耐氯喹虫株所致的恶性疟,每次按体重0.3mg/kg,一日3次,疗程3日。 (3)弓形虫病,每日按体重1mg/kg,分2次服,服用1-3日后改为每日0.5mg/kg,分2次服,疗程4-6周。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副作用

1、妊娠妇女禁用,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可引起胎仔畸形。 2、哺乳期妇女亦禁用,因本品可由乳汁排出,干扰婴儿的叶酸代谢,若婴儿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则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弓形虫病。

高血压;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口服一般抗疟治疗量时,毒性很低,较为安全。大剂量应用时,如每日用25mg,连服一个月以上,就会出现叶酸缺乏现象。主要影响生长繁殖特别迅速的组织,如骨髓、消化道粘膜,引起造血机能及消化道症状,如味觉的改变或丧失,舌头疼痛、红肿、烧灼感及针刺感,口腔溃疡、白斑等,食道炎所致的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较严重的是巨细胞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等,如及早停药,能自行恢复。甲酰四氢叶酸可改善骨髓功能。由于过敏所致的皮肤红斑则较少见。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意识障碍,大剂量治疗弓形虫病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并可干扰叶酸代谢。 (2)G-6-PD缺乏者,服用本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3)巨细胞性贫血患者,服用本品可影响叶酸代谢。 2、大剂量治疗时每周应检测白细胞及血小板2次。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过量易引起急性中毒。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乙胺嘧啶过量时可引起急性中毒症状,儿童更易发生,本药具香味,儿童可误作糖果而造成中毒事故,误服过量后1-2小时内可出现恶心呕吐、胃部烧灼感、口渴心悸、烦躁不安等,重者出现眩晕、视力模糊、阵发性抽搐、惊厥昏迷,可引起死亡,此乃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毒性作用所致。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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