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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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多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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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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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国药准字H109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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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本品适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局部麻醉,可用于口、鼻腔粘膜小手术,口腔科拔牙手术、脓肿切开术,可使咽喉气管等部位表面麻醉以降低反应性,使气管镜、喉镜、胃镜的导管易于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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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
用法:将本品除去帽罩壳,插上带有导管的喷头,竖直握住喷雾瓶,按需对准给药部位揿压喷头,即有药液粒喷出。用量:口、鼻腔、咽喉部小手术,局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1-2分钟,每次三揿,每揿4.5mg,总量27mg。喷后1-2分钟后施术。胃镜、喉镜镜检插管:咽喉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3分钟,每次二揿,每揿4.5mg,总量18mg。气管镜镜检插管:咽喉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1-2分钟,每次二揿,每揿4.5mg,总量27mg。本品成人一次用量不得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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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1.本品偶可引起高敏反应和过敏反应;2.对呼吸道高敏病人,可引起支气管痉挛;3.本品剂量过大、吸收太快可导致中毒反应,表现为耳鸣、激动、烦燥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并可迅速发展为抽搐、昏迷、血压下降等;4.血药浓度过高,可引起心房传导速度减慢、房室传导阻滞、室颤和心搏骤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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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透过胎盘,且与胎儿蛋白结合高于成人,母亲用药后可导致胎儿心动过缓或过速,亦可导致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儿童用药:新生儿用药可引起中毒,早产儿较正常儿半衰期长(3.16小时:1.8小时)。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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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本品适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局部麻醉,可用于口、鼻腔粘膜小手术,口腔科拔牙手术、脓肿切开术,可使咽喉气管等部位表面麻醉以降低反应性,使气管镜、喉镜、胃镜的导管易于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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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喷入眼睛;5. 避免过量使用;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