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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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苯磺贝他斯汀。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脂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和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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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南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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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70 |
国药准字H109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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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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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儿童:7岁以上儿童,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 |
漱口。一次10-20毫升,早晚刷牙后含漱,5-1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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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成人:临床试验:总病例数144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137例(9.5%),主要为困倦83例(5.7%),口渴16例(1.1%),恶心12例(0.8%),胃痛7例(0.5%),腹泻7例(0.5%),胃部不适感6例(0.4%),疲倦感4例(0.3%),呕吐4例(0.3%)等。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中怀疑与本品有关的,总病例1225例中有64例(5.2%),主要为1209例中ALT(GPT)上升25例(2.1%),1020例中尿潜血11例(1.1%),1130例中-GTP上升10例(0.9%),1210例中AST(GOT)上升8例(0.7%)等。使用状况调查:总病例4453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有89例(2.0%),其主要包括困倦59例(1.3%)等。儿童:儿童特别使用状况调查:儿童患者(5岁以上,15岁以下)131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1.1%),主要为困倦5例(0.4%),口渴2例(0.2%),荨麻疹2例(0.2%)等。临床试验:在III期临床试验的615例儿童患者(7岁以上15岁以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2.3%)。主要为困倦5例(0.8%),肝功能异常2例(0.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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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慎用,必须用药时,应仅限于在判断其治疗意义大于治疗风险时使用。妊娠中给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此外,动物实验(大鼠)发现该药物向胎鼠有转移。2.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用药时,必须避免哺乳。有报告称动物实验(大鼠)发现向乳汁中有转移。儿童用药: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或幼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老年人生理机能往往降低,因此可能持续高血药浓度,需要注意。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送急诊处理。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中的甲硝唑口服后吸收良好,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在乳汁中浓度与血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有致癌、致突变作用,并且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有毒性,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本品,且应特别注意不要误吞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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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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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菌药。其中所含葡萄糖酸氯己定为广谱杀菌剂;甲硝唑具有抗厌氧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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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驾驶员及机械操作者慎用;3. 有心脏疾病患者慎用;4. 有肾脏疾病患者慎用;5. 有肝脏疾病患者慎用;6. 有哮喘患者慎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 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 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 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