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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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嗪甲酰胺。 |
本品每瓶含苄达赖氨酸2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硫柳汞(汞类化合物,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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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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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568 |
国药准字H1998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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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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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3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 2、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 |
滴眼,一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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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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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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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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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发生率较高者:关节痛(由于高尿酸血症引起,常轻度,有自限性)。 2、发生率较少者:食欲减退、发热、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 |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道对晶状体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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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结核病患者可先用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9个月,如对上述药物中任一种耐药而对本品可能敏感者可考虑采用本品。本品属FDA妊娠用药C类。 7、儿童用药:本品具较大毒性,儿童不宜应用。必须应用时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