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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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20毫克。 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4000。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为:α-(2,4-二氟苯基)-α-(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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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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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389 |
国药准字H2000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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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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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必要时,患处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3次,5天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详见说明书所述: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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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蛰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偶见对莫匹罗星或其软膏基质产生皮肤过敏反应。已有报告显示莫匹罗星软膏引起全身性过敏反应,但非常罕见。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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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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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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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莫匹罗星可逆性与菌体内异亮氨酸-tRNA合成酶的特殊位点结合,抑制细菌蛋白合成。由于这种独特的作用方式,莫匹罗星和其它抗菌药物无体外交叉耐药性。本品对与皮肤感染有关的各种革兰阳性球菌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葡萄球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菌)和表皮葡萄糖菌,以及链球菌,这些细菌是引起大多数皮肤感染的原因。大多数革兰阴性球菌对莫匹罗星呈耐药性。但临床上常见的一些细菌,如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双球菌和奈瑟淋球菌,对莫匹罗星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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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 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 3.本品辅料为聚乙二醇,大量聚乙二醇可引起肾损害,因此当皮肤大面积破损,特别是合并肾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4.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 5.本品请勿用于身体插管处附近的皮肤。 6.误入眼内是用水冲洗即可。 7.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着慎用。 8.孕妇慎用。 9.哺乳期妇女慎用,尚不清楚本品的成份是否可进入乳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如果是在乳头区域使用,请在哺乳前彻底清洗。 10.使用本品前、后应洗手。使用本品过多时,应将多余软膏擦去。如果不慎吞入本品,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应按用法用量足疗程使用,在感染未被完全治愈前,不要在症状消失时过早停止治疗。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过敏者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检查肝功能;5. 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