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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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阿替洛尔。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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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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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198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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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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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阿替洛尔片: 口服。 (1)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2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 (2)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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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心源性休克者。 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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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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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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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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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 2、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 3、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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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 2、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 3、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 4、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 5、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6、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 7、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 8、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9、运动员慎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并出现在脐带血液中,缺乏头3个月使用本药的研究,不排除胎儿受损的可能。妊娠妇女较长时间服用本药,与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有关。本药在乳汁中有明显的聚集作用,哺乳期妇女服用时应谨慎小心。 11、儿童用药:用于儿童应从小剂量开始0.25-0.5mg/kg,每日2次。注意监测心率、血压。 12、老年用药:所需剂量可以减少,尤其是肾功能衰退的患者。 13、药物过量:严重的心动过缓可静脉注射阿托品1-2mg,如有必要可随后静脉注射大剂量胰高血糖素10mg,可根据反应重复或随后静脉滴注胰高血糖素1-10mg/小时,若无预期效果,或没有胰高血糖素供应,可采用β-受体激动剂。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