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斑块银屑病,且皮损面积不得超过体表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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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他扎罗汀倍他米松乳膏含他扎罗汀0.5mg(0.05%)和二丙酸倍他米松(以倍他米松计)0.5mg(0.05%)。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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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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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15 |
国药准字H200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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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斑块银屑病,且皮损面积不得超过体表面积的20%。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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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洗净患处待皮肤干爽后,将适量本品均匀涂抹于患处,避免接触正常皮肤,用药后须用肥皂水将手洗净。每天1次,睡前应用。每次用药总面积不得超过全身体表面积的20%。每周总用量不超过45g。疗程4周。 |
口服,用水吞服,药片不可掰、压或嚼碎,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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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共计在512名银屑病患者汇总观察了每日1次,连续4周或6周用药的安全性,结果显示本品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48%。其他详见内部说明书。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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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本品用于该人群的安全有效性数据。 但他扎罗汀单药研究显示,他扎罗汀具有致畸性,故本品禁用于孕妇及计划妊娠的妇女。他扎罗汀动物试验证明,在乳汁中能检测出放射活性分泌物,故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本品用于18岁以下慢性斑块型银屑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故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老年用药:尚未确立本品用于65岁以上慢性斑块型银屑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他扎罗汀乳膏:治疗银屑病时,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无明显差异; 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治疗银屑病时,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无明显差异,但不排除个别老年患者对药物更敏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从1984年至1994年4月建立的一项关于孕妇使用阿昔洛韦的疗效的流行病学记录,在为期3个月的756项实验结果中有749名孕妇先后系统服用阿昔洛韦,其对婴儿的致畸作用近似于普通人群。但这些数据尚不足以证明阿昔洛韦对孕妇和胎儿是完全的。只有当阿昔洛韦对胎儿的治疗作用远大于其风险时才可以考虑服用阿昔洛韦。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其血药浓度的0.6~4.1倍。当哺乳期妇女服药剂量达到每天0.3mg/kg时将可能影响婴儿的发育。只有在必需情况下,哺乳期妇女才可使用阿昔洛韦。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老年用药:目前尚无充分的研究资料表明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用药与年轻人的用药有明显不同。一般情况来说,老年人用药应小心谨慎,选择低剂量的有效服药范围,尽量降低因增加服药次数而造成的肾功能减退或其他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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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斑块银屑病,且皮损面积不得超过体表面积的20%。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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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育龄妇女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为妊娠试验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治疗。 在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治疗期间,如发生妊娠,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 2、本品仅供皮肤外用,不适用于面部、腋下及外阴等间擦部位。 3、应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口腔和黏膜,并尽量避免与正常皮肤接触。若眼部不慎接触本品,应使用清水彻底冲洗。 4、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扩大用药面积或延长用药时间。 5、由于他扎罗汀有增加皮肤灼伤的风险,故使用本品期间,要尽量避免与日光接触(包括日光灯)。使用本品后,患者应被告知使用防晒剂(最低SPF 15)和穿防护性衣物。被日光灼伤患者,应在完全康复后方可使用本品。光敏感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若患者同时服用具有光敏性药物时(例如: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酚噻嗪类、磺胺类),应慎用本品。因为该类药物可增加光过敏性。 6、如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瘙痒、灼伤、皮肤发红或过度脱皮等皮肤刺激反应,应停用本品或降低给药频率,但未研究给药频率降低后的有效性。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3.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常规;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