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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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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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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富马酸氯马斯汀片
富马酸氯马斯汀片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氯马斯汀。化学名称:〔R-(R*,R*)〕-1-甲基-2-〔2-〔1-(4-氯苯基)-1-苯乙氧基〕 乙基〕-吡咯烷(E)-2-丁烯二酸盐。 分子式:C21H26ClNO·C4H4O4 分子量:459.97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19

国药准字H109100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主要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

用法用量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口服 一次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一般有嗜睡、眩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干等,尚可见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疲乏、神经质、不安、震颤、失眠、欣快、视觉模糊、抽搐、尿频、排尿困难、月经提前、痰液粘稠、鼻塞、胸闷、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皮肤瘙痒、荨麻疹、过敏性休克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对成人常规剂量较敏感,易发生低血压、精神错乱、滞呆和头晕,应酌情减量。

成分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主要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驾驶员、机械操作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同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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