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胺肽素,系由猪甲经提取制得。 |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治市三宝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国药准字H140227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银屑病。 |
|
用法用量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儿童用酌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
|
成分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银屑病。 |
|
药理作用 |
.药理 药品主要成分氨肽素是从动物脏器提取的活性物质,含有多种氨基酸,多肽及微量元素,有助于调节机体免疫功能,利于机体营养代谢.药品另一组分氨茶碱能抑制机体内磷酸二酯酶的活性,增加细胞那环磷酸腺苷(CAMP)的含量,从而抑制病变部位细胞分裂,抑制病变部位鳞屑增生变厚,使病变组织得以修复.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具有镇静,止痒,抗过敏作用,能减少皮肤对外界刺激的敏感性,减轻银屑病患者的自觉症状. 2.毒理 (1) 急性毒性实验:小白鼠灌肠给药,测得LD50为3200mg/kg体重. (2) 亚急性毒性实验:以制银铃1.0g/kg,0.2g/kg之剂量大白鼠灌肠给药60天.试验结果证明:受试动物对生长及血象,肝,肾功能检查均属正常范围,对心,肝,脾,肺,肾,胃,肠,脑等脏器进行病理解剖和组织学观察均未见明显病理学病变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