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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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
本品每毫升含有主要成份盐酸阿莫罗芬55.74毫克(相当于50毫克阿莫罗芬)辅料为基氨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型(丙烯酸树脂/EUDRAGITRL100),三乙酸甘油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无水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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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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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29 |
注册证号H2018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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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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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详见说明书。 |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周使用1-2次。 请仔细按照(说明书)以下步骤使用本品。(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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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
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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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哺乳期妇女不益使用。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老年用药:本品用于老年人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利大于弊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在动物试验中,阿莫罗芬显示无致畸性,但具有胚胎毒性。 由于缺少怀孕妇女的临床研究资料,所以本品应禁用于怀孕妇女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哺乳: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研究资料,所以本品应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缺乏相关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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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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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局部外用抗真菌药。其活性成分为吗啉衍生物--阿莫罗芬。阿莫罗芬的抑菌作用主要是通过改变构成真菌细胞膜的脂类的生物合成来实现的。使麦角固醇含量减少,非典型脂类的累积导致真菌细胞膜和细胞器的形态改变,从而实现抑菌作用。阿莫罗芬为广谱高效抗真菌药,它的抗菌谱为: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及其它念珠菌种。皮肤癣菌:红色毛癣菌、指(趾)间毛癣菌、须发毛癣菌及其它毛癣菌种,表皮癣菌,小孢子菌。霉菌:帚霉菌。暗色孢菌:链格孢菌、分支孢子菌。低敏感性菌种:曲霉菌、镰孢菌、毛霉菌。 阿莫罗芬为广谱高效抗真菌药,它的抗菌谱为: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及其它念珠菌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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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1.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2.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不得吸入。 3.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4.如担心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5.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到的地方。 6.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7.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8.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白酒、稀料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