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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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辅料为硬脂醇、十六醇、肉豆蔻酸异丙酯、硬脂山梨坦、聚山梨酯60、苯甲醇等。 |
苦参、白鲜皮、地肤子、黄柏、土荆皮、金银花、蛇床子、苍术、防风、黄芩、百部、石菖蒲、野菊花、鸦胆子、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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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龙门雅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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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69 |
国药准字B200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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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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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柔片刻。疗程1~2周。1.常用剂量:一日2次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覆盖。2.一般的治疗期:体廯、股癣、足癣1-2周。花斑癣2周。3.通常临床症状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就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用30%-50%药液擦洗外阴。每日1-2次,七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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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外阴部有破损者及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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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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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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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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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杀虫灭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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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为外用中药制剂,禁忌内服; 2.用药后,请勿立即用水冲洗,以免影响疗效; 3.用过的药液请弃去,勿重复使用; 4.皮肤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