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辅料为硬脂醇、十六醇、肉豆蔻酸异丙酯、硬脂山梨坦、聚山梨酯60、苯甲醇等。 | 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69 | 国药准字H2012304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柔片刻。疗程1~2周。1.常用剂量:一日2次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覆盖。2.一般的治疗期:体廯、股癣、足癣1-2周。花斑癣2周。3.通常临床症状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就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过敏性结膜炎1滴/次,每日3次滴眼。各种眼科术后炎症手术前24小时开始滴用,1-2滴/次,每日3-4次滴眼,术后继续用3-4周。 |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因接受其它药物可致出血时间延长的患者慎用。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病人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病人禁用; 2.肾功能不全或因血容不足有肾功能衰竭危险的病人禁用 3.临产分娩及产妇禁用; 4.对酮咯酸氨丁三醇有过敏史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病人禁用; 5.本品禁用于手术疼痛的预防或手术中镇痛; 6.可疑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不完全止血和高危出血的患者禁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