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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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辅料为硬脂醇、十六醇、肉豆蔻酸异丙酯、硬脂山梨坦、聚山梨酯60、苯甲醇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化学名称为:N-(4-乙氧羰基苯基)维生素甲酰胺 | |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69 | 国药准字H1998015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柔片刻。疗程1~2周。1.常用剂量:一日2次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覆盖。2.一般的治疗期:体廯、股癣、足癣1-2周。花斑癣2周。3.通常临床症状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就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一次15mg(3粒),每日三次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作用机制与13-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以致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4.禁与维生素A同服。5.酗酒者慎用。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