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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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辅料为硬脂醇、十六醇、肉豆蔻酸异丙酯、硬脂山梨坦、聚山梨酯60、苯甲醇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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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金复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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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69 |
国药准字H1095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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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毛囊炎以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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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柔片刻。疗程1~2周。1.常用剂量:一日2次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覆盖。2.一般的治疗期:体廯、股癣、足癣1-2周。花斑癣2周。3.通常临床症状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就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外用,涂患处适量,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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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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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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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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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毛囊炎以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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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亦具良好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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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