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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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化学名称: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分子式:C28H28O3分子量:412.53 |
利拉萘酯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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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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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44 |
国药准字H2007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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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主要用于治疗头癣、手癣、脚癣、甲癣、体癣和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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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
每日涂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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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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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对孕妇的疗效报告。建议在妊娠时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随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随乳汁分泌,建议哺乳期妇女若必须使用本品时多加小心,并请勿涂抹于胸部。儿童用药:在12岁以下儿科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年龄均在12~30岁之间,因此尚不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是否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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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主要用于治疗头癣、手癣、脚癣、甲癣、体癣和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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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拉萘酯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抗真菌药,属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真菌细胞膜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影响作为细胞膜构成成分的麦角甾醇的合成,发挥抗真菌作用。利拉萘酯对皮肤丝状真菌(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强抗真菌作用,对其他丝状真菌、暗色真菌、双态性真菌也显示出抗真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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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