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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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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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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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865 |
国药准字Z1102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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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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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六甲蜜胺片、六甲蜜胺胶囊: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六甲蜜胺肠溶片:口服。 1、单药口服: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 2、联合应用口服: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5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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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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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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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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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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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本品。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大于65岁老年患者酌情减量。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