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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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 |
活性成份为非洛地平。化学名称:2,6-二甲基-4-(2,3-二氯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甲乙酯。化学结构式:分 子 式:C18H19Cl2NO4分 子 量:38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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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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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026 |
国药准字H200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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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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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2、成人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4日。 3、小儿按体重: (1)早产儿或出生0-7日小儿:一次2mg/kg,每12-24小时1次。 (2)其他小儿:一次2mg/kg,每8小时1次。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可进一步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可能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2、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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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轻微至中度的踝部水肿,该反应由外周血管扩张引起,是与剂量相关的。来自临床试验的经验显示2%的患者由于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发生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头晕和疲劳。这些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偶尔有意识错乱和睡眠障碍的病例报告,但与非洛地平的联系尚未明确建立。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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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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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目前缺乏妊娠期妇女使用非洛地平的相关资料。鉴于在动物研究中观察到致畸性,妊娠期妇女不可使用非洛地平。在推荐使用本品时一定要排除妊娠的可能性。钙拮抗剂可抑制子宫的假性宫缩,但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非洛地平能延迟足月妊娠的生产。由于外周血管扩张导致的血流再分布,存在发生低血压母亲胎儿缺氧和子宫低灌注的危险。 哺乳期 非洛地平可分泌进入乳汁。如果母亲使用治疗剂量的非洛地平,仅极少量会通过乳汁转至儿童。尚无足够的哺乳期妇女接受非洛地平治疗的经验来评估其对婴儿的危险。因此,哺乳期禁用非洛地平。如果认为继续使用非洛地平治疗的医学利益大于风险,应考虑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老年患者2.5 mg一日一次可能就足够。剂量超过10 mg/次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65岁以上的患者,非洛地平的血浆清除率下降,血药浓度会升高,因此建议起始剂量用2.5 mg,一日一次。这些患者在调整剂量时应注意监测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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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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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2、发生率较多者有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发生率较低者有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本品引起肾功能减退的发生率较庆大霉素低。 3、停药后如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须注意耳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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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本品1个疗程不超过7-14日。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对患者(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应注意监测: (1)听电图:对老年患者须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高频听力损害。 (2)温度刺激试验: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前庭毒性。 (3)尿常规检查和肾功能测定,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上中定期测定肾功能,以防止严重肾毒性反应。 (4)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本品的血清浓度,一般于静脉滴注后30分钟到1小时测血清峰浓度,于下次用药前测血清谷浓度,当峰浓度超过12mg/ml、谷浓度超过2mg/m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 5、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钟以下者其维持剂量须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进行调整。 6、本品静脉滴注时必须经充分稀释。可将每次用量加入50-2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浓度为1mg/ml(0.1%)的溶液,在30-60分钟内滴完(滴注时间不可少于20分钟),小儿用药时稀释的液量应相应减少。 7、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不宜皮下注射,因可引起疼痛。 8、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9、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在脐带血中达到的浓度约与母血中相近,据报道氨基糖苷类曾引致人类胎儿听力损害,故孕妇禁用。 (2)本品亦可在人乳中少量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2、儿童用药:年龄对于本品的血药浓度有显著影响。剂量相同时,5岁以下小儿的平均血药峰浓度约为成人的一半,5-10岁儿童约为成人的2/3。按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可消除年龄造成的差异。小儿应慎用本品。在小儿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监测听力和肾功能,以防本品产生的肾毒性和耳毒性。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14、药物过量: (1)本品过量的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患者的肾功能、脱水状态、年龄以及是否同时使用有类似毒性作用的药物等有关。成人一天用量超过5mg/kg,儿童一天用量超过7.5mg/kg或用药疗程过长以及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剂量未作调整均可引起本品的毒性。毒性发作可发生在用药后10天。毒性作用主要表现为肾功能损害以及前庭神经和听神经的损害,也可发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麻痹。 (2)本品无特异性对抗药,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本品。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
主动脉瓣狭窄、肝脏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GFR<30 mL/min),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衰慎用。 波依定含有乳糖。有以下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应禁忌使用 :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症,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 同时服用CYP 3A4诱导剂可剧烈降低非洛地平血药水平,有导致非洛地平作用缺失的危险,这种联合用药应避免。 同时服用可能抑制CYP 3A4的药物可导致非洛地平血药水平明显升高,这种联合用药应避免。 同时摄入葡萄柚汁可致非洛地平血药水平明显升高,这种联合用药应避免。 与其它血管扩张剂相似,非洛地平在极少数患者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血,低血压患者慎用。 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一日10 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它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非洛地平的血浆清除率下降,血药浓度会升高,因此建议起始剂量用2.5 mg,一天一次。这些患者在调整剂量时应注意监测血压。 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准备怀孕的妇女应停止使用。 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