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是一种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其适应症如下:治疗侵袭性曲霉病。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引起的严重侵袭性感染(包括克柔念珠菌)。治疗由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引起的严重感染。本品应主要用于治疗免疫缺陷患者中进行性的、可能威胁生命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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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伏立康唑。 |
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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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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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40 |
国药准字H1095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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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是一种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其适应症如下:治疗侵袭性曲霉病。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引起的严重侵袭性感染(包括克柔念珠菌)。治疗由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引起的严重感染。本品应主要用于治疗免疫缺陷患者中进行性的、可能威胁生命的感染。 |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 ⒈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可用于恶性肿瘤,特殊监护病人,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其它易致念珠菌感染的患者的治疗。 ⒉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患者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艾滋病患者可服用本品作维持治疗,以预防隐球菌病的复发。 ⒊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人性的支气管等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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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药:口服给药,首次给药时第一天均应给予负荷剂量,以使其血药浓度在给药第一天即接近于稳态浓度。由于口服片剂的生物利用度很高(96%),所以在有临床指征时静脉滴注和口服两种给药途径可以互换。详细剂量见表: 口服 患者体重40kg 患者体重<40kg 负荷剂量 (第1个24小时) 每12小时给药1次,每次 400mg(适用于第1个24小时) 每12小时给药1次,每次 200mg(适用于第1个24小时) 维持剂量 (开始用药24小时以后) 每日给药2次, 每次200mg 每日给药2次, 每次100mg 序贯疗法:静脉滴注和口服给药尚可以进行序贯治疗,此时口服给药无需给予负荷剂量,因为此前静脉滴注给药已经使伏立康唑血药浓度达稳态,推荐剂量如下: 负荷剂量 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每次6mg/kg(适用于第1个24小时) 维持剂量 静脉滴注 口服* |
本品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因而治疗阴道念珠菌病时仅需单剂量一次给药;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而给药时间应持续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药时间不足可能导致感染的复发。艾滋病、隐球菌性脑膜炎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 成人: ⒈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400mg,疗程视服药后临床及真菌学反应而定,但对隐球菌性脑膜炎而言,治疗期一般至少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疗程的基本治疗后,可无限期继续给予[大肤康]作维持治疗,日剂量为200mg。 ⒉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 ⒊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7-14天。对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天,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肤念珠菌病等,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30天。对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异常难治的病例,剂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⒋阴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单剂量口服。 ⒌为预防恶性肿瘤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在病人接受化疗或放疗时,可每日一次口服[大肤康]50mg。 ⒍皮肤真菌病:对足癣、体癣、股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推荐剂量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疗程一般为2-4周;但足癣的疗程可延长至6周;对花斑癣,推荐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疗程为2-4周。 老年人:无肾功能损伤者,可采用成人的正常剂量;肾功能损伤者(肌酐清除率〈40毫升/分〉,应根据受损程度相应调整给药方案,详细方法如下。 肾功能受损患者:本品大部分以原型由尿排出,因此,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需调节剂量;若需多次给药时,第一日及第二日应给予常规剂量,此后则按肌酐清除率来调整给药时间间隔或每日剂量。肌酐清除率(毫升/分)给药时间间隔/每日剂量>4024小时(常规剂量)21-4048小时或常规剂量的一半10-2072小时或常规剂量的1/3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一次儿科用法:如注意事项所述,对于1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只有在医生认为必要时方可应用本品。国外最近研究资料报导,通过对70名肿瘤化疗、骨髓移植、免疫缺陷病儿及12名早产儿、低体重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大肤康]在16岁以下儿童体内的血浆半衰期与成人不同,分别是: >1日龄为73.7h;1周龄为53.2h;2周龄为46.6h;3月龄至2岁为21.7h;2岁至12岁为20.9h;12岁至16岁为23.5h。其他药代动力学参数(如生物利用度,表观分布容积等)与成人相似,故对不同年龄儿童推荐剂量如下: 4周的患儿:粘膜真菌感染:3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 深部真菌感染:6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 威胁生命的严重感染:12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 2-4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2天给药一次。 <2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3天给药一次。 对于肾功能不全患儿剂量应做相应调整,具体方法参阅成人肾功不全剂量调整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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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总体情况在治疗试验中最为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视觉障碍、发热、皮疹、恶心、呕吐、腹泻、头痛、败血症、周围性水肿、腹痛以及呼吸功能紊乱。与治疗有关的、导致停药的最常见不良事件包括肝功能试验值增高、皮疹和视觉障碍。关于不良反应的讨论以下表格中的数据来源于1493例参加伏立康唑治疗研究 的患者。它代表了不同的人群,包括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例如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HIV患者以及非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但不包括健康志愿者、因同情而给予治疗者而不是参加治疗研究的患者。这些患者中男性占62%,平均年龄45.1岁(12-90岁,其中12-18岁的患者49例),白种人占81%,黑种人占9%。561例患者伏立康唑的疗程超过12周,136例疗程超过6个月。下表总结了所有治疗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以及发生率 营养和代谢:蛋白尿、尿素氮增高、肌酐磷酸激酶增高、水肿、糖耐量降低、高钙血症、高胆固醇血症、高血糖、高血钾、高镁血症、高钠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钙血症、低血糖、低钠血症、低磷血症、尿毒症。肌肉骨骼:关节痛、关节炎、骨坏疸、骨痛、小腿痛性痉挛、肌痛、肌无力、肌病、骨软化、骨质疏松。神经系统:异梦、急性脑综合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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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目前伏立康唑在孕妇中的应用尚无足够资料。动物实验显示本品有生殖毒性(参见临床前安全性资料),但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性尚未确定。伏立康唑不宜用于孕妇,除非对母亲的益处显著大于对胎儿的潜在毒性。育龄期妇女:育龄期妇女应用伏立康唑期间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妇女:尚无伏立康唑在乳汁中分泌的资料。除非明显的利大于弊,否则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伏立康唑。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在多剂量给药的治疗研究中,≥65岁的患者占9.2%,≥75岁的患者占1.8%,在一项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的研究显示,老年男性的总暴露量(AUC)和血药峰浓度(Cmax)较年轻男性为高。对10项伏立康唑治疗研究中552例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静脉滴注或口服伏立康唑后,老年患者的血药浓度较年轻患者大约高80%-90%。但是,总的安全性老年人与年轻人相仿,因此无需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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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是一种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其适应症如下:治疗侵袭性曲霉病。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引起的严重侵袭性感染(包括克柔念珠菌)。治疗由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引起的严重感染。本品应主要用于治疗免疫缺陷患者中进行性的、可能威胁生命的感染。 |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 ⒈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可用于恶性肿瘤,特殊监护病人,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其它易致念珠菌感染的患者的治疗。 ⒉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患者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艾滋病患者可服用本品作维持治疗,以预防隐球菌病的复发。 ⒊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人性的支气管等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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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及静注本品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分枝孢子菌等有效。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一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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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视觉障碍:疗程超过28天时伏立康唑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尚不清楚。如果连续治疗超过28天,需监测视觉功能,包括视敏度、视力范围以及色觉。肝毒性:在临床试验中,伏立康唑治疗组中严重的肝脏不良反应并不常见(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致死性的暴发性肝衰竭)。有报道肝毒性反应主要发生在伴有严重基础疾病(主要为恶性血液病)的患者中。肝脏反应,包括肝炎和黄疸,可以发生在无其它确定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通常停药后肝功能异常即能好转。监测肝功能:在伏立康唑治疗初及治疗中均需检查肝功能。患者在治疗初以及在治疗中发生肝功能异常时均必须常规监测肝功能,以防发生更严重的肝脏损害。监测应包括肝功能的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肝功能试验和胆红素)。如果临床症状体征与肝病发展相一致,应考虑停药。孕妇:伏立康唑应用于孕妇时可导致胎儿损害。生殖研究表明:在10mg/kg(按照mg/m’计算,相当于0.3倍的推荐维持剂量)的剂量下,伏立康唑对大鼠有致畸作用(腭裂、肾积水/输尿管积水)。在100mg/kg(6倍推荐维持剂量)的剂量下,伏立康唑对兔子具有胚胎毒性。对大鼠的其他影响包括骶尾骨、颅骨、耻骨、舌骨和多数肋骨的骨化减弱、胸骨节异常和输 |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l×109/L以上后7天。 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