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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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大枣、茯苓、鸡血藤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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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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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94 |
国药准字Z35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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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益气补血,健脾和胃。用于白细胞减少症及病后体虚,肝脏亏损所致的免疫力下降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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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日10毫克,根据疗效可增至每日30毫克,分12次服用。维持剂量每日1020毫克。 |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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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痛、恶心、焦虑、失眠、体重增加、食欲变化、疲劳、震颤等不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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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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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益气补血,健脾和胃。用于白细胞减少症及病后体虚,肝脏亏损所致的免疫力下降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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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有癫痫史患者慎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定期监测血糖水平;6. 避免过度暴露于高温环境。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糖尿病患者慎用;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