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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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赤芍、土鳖、穿山甲、(炮)、桃仁、石韦、夏枯草、白芷、黄芪、鹿衔、牡蛎(煅)、通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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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珠海星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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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94 |
国药准字Z1999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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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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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日10毫克,根据疗效可增至每日30毫克,分12次服用。维持剂量每日1020毫克。 |
饭后服,一次5粒,一日3次,1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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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痛、恶心、焦虑、失眠、体重增加、食欲变化、疲劳、震颤等不适。 |
个别患者出现上腹部不适、隐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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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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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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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有癫痫史患者慎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定期监测血糖水平;6. 避免过度暴露于高温环境。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同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