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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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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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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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94 |
国药准字Z200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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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凉血止血,清热除湿,化瘀止痛。用于崩漏下血,月经过多,产后或流产后宫缩不良出血及子宫功能性出血属血热妄行证者,以及慢性盆腔炎之湿热瘀结所致的少腹痛、腰骶痛、带下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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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日10毫克,根据疗效可增至每日30毫克,分12次服用。维持剂量每日1020毫克。 |
月经过多或子宫出血期:口服,1~2粒/次,3次/天。慢性盆腔炎:口服。2粒/次,3次/天,四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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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痛、恶心、焦虑、失眠、体重增加、食欲变化、疲劳、震颤等不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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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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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凉血止血,清热除湿,化瘀止痛。用于崩漏下血,月经过多,产后或流产后宫缩不良出血及子宫功能性出血属血热妄行证者,以及慢性盆腔炎之湿热瘀结所致的少腹痛、腰骶痛、带下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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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有癫痫史患者慎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定期监测血糖水平;6. 避免过度暴露于高温环境。 |
1.孕妇禁用;2.月经期及月经量多者忌服;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