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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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茵陈、金银花、栀子、厚朴、防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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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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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94 |
国药准字Z44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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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湿热蕴结肝胆所致的纳呆、胁痛、疲倦、乏力、尿黄、苔腻、脉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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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日10毫克,根据疗效可增至每日30毫克,分12次服用。维持剂量每日1020毫克。 |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2次,1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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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痛、恶心、焦虑、失眠、体重增加、食欲变化、疲劳、震颤等不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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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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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改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及阴性症状如情感淡漠、社交退缩。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 |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湿热蕴结肝胆所致的纳呆、胁痛、疲倦、乏力、尿黄、苔腻、脉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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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有明显的利胆作用;增加胆汁分泌同时也增加胆红素的排出;对四氯化碳中毒小鼠的肝脏有明显的保护作用,并降低转氨酶(SGPT),对正常小鼠转氨酶(SGPT)没有影响。毒理作用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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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有癫痫史患者慎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定期监测血糖水平;6. 避免过度暴露于高温环境。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