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其它感染。具体适应症详见说明书。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硝酸咪康唑化学名(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硝酸盐 |
|
生产企业 |
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61 |
国药准字H220201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其它感染。具体适应症详见说明书。 |
适用于全身念珠菌、霉菌、隐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癣等各种真菌感染。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1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2片),每12小时1次。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具体详见说明书。 |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一日0.5~1g。小儿口服初始剂量为每日30~60mg/kg,而后减为每日10~20mg/kg;婴儿每日30mg/kg,分2次给药。疗程视病情而定。 |
|
副作用 |
1. 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 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 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一岁以下婴儿、孕妇、肝功能障碍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对肝功能出现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量应酌减。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其它感染。具体适应症详见说明书。 |
适用于全身念珠菌、霉菌、隐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癣等各种真菌感染。 |
|
药理作用 |
广谱抗真菌药。本品在4mg/L浓度时可抑制大部分真菌生长,芽生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对其呈现高度敏感,隐球菌属、念珠菌属、球孢子菌属等亦对本品敏感。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也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 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治疗期间定期检查周围血象、血胆固醇、三酰甘油、血清氨基转移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