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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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葛根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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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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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60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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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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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0.4-0.6g/次,每日1次,15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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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损害、心衰及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对本品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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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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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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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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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在用药开始时出现暂时性腹胀、恶心等反应,继续用药可自行消失。 2、极少数病人用药后有皮疹、发热等过敏现象,立即停药或对症治疗后,可恢复正常。 3、偶见急性血管内溶血: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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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监测胆红素、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及尿常规。 2、 出现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症状者,需立即停药,及时治疗。 3、血容量不足者应在短期内补足血容量后使用本品。 4、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溶液混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者,请勿使用。 5、葛根素在低温下易析出,使用前仔细检查,如有析出物,室温25℃溶解澄清后使用。 6、本品的渗透压摩尔浓度比为0.90-1.10。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