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在患者无法接受联合化疗时,本品可单药用于治疗不适合5-Fu/亚叶酸钙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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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雷替曲塞。 |
本品主要成份为:糠酸莫米松;分子式:C24H30Cl2O6;分子量:5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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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Schering-Plough Labo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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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25 |
注册证号H201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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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在患者无法接受联合化疗时,本品可单药用于治疗不适合5-Fu/亚叶酸钙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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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为3mg/m2。用50-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稀释后静脉输注,给药时间15分钟,如果未出现毒性,可考虑按上述治疗每3周重复给药1次。本药应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输注。 2、增加剂量会致使危及生命或致死性毒性反应的发生率升高,所以不推荐剂量大于3mg/m2。 3、每次用药治疗前需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和血小板计数)和肝、肾功能。治疗前应该白细胞计数﹥4.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2.0×109/L和血小板计数﹥1.0×1011/L。出现毒性反应时,下一周期用药需延迟至不良反应消退;尤其是胃肠道毒性(腹泻或粘膜炎)及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需完全恢复才可进行后续治疗。出现胃肠道毒性者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全血细胞计数以监测血液学毒性。 4、根据前一治疗周期观察到的最严重的胃肠道及血液学毒性等级,只要这类毒性已完全消退。推荐按前一周期最严重的胃肠道、血液学毒性(以下毒性均按WHO标准分级)进行剂量调整: (1)剂量减少25%: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者血小板减少)3级或胃肠道毒性2级(腹泻或粘膜炎)。 (2)剂量减少50%: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者血小板减少)4级或胃肠道毒性3级(腹泻或粘膜炎)。 (3)一旦减量,后续治疗的剂量也须按减量后给药。 5、出现4级胃肠道毒性(腹泻或粘膜炎),或3级胃肠道毒性伴4级血液学毒性时必须中止治疗。同时迅速给予标准支持治疗,包括静脉补水和造血功能支持。临床前研究提示可以使用亚叶酸治疗,按照临床经验需每6小时静脉注射25mg/m2亚叶酸直至症状缓解。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停用本药。 6、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异常者,每次用药治疗前应监测肌酐清除率。对于因年龄或体重下降等因素使血清肌酐可能与肌酐清除率相关性不好而血清肌酐正常的患者,应按相同程序操作。 7、肝功能不全:对于轻到中度的肝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但是因为部分药物经粪便排出,且这些患者预后较差,故应慎用本药。本药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因此对于显性黄疸或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不推荐使用。 |
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通常先手揿喷雾器6-7次作为启动,直至看到均匀的喷雾,然后鼻腔给药,每喷喷出糠酸莫米松混悬液100mg,内含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相当于糠酸莫米松50μg,如果喷雾器停用14日以上,则在以后应用时应重新启动。在每次用药前充分振摇容器。1.成人(包括老年患者)和青年: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2喷(每喷为50μg)一日1次(总量为200μg),症状被控制后,剂量可减至每侧鼻孔1喷(总量100μg),即能维持疗效。如果症状未被有效控制,可增剂量至每侧鼻孔4喷(总量4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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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治疗期间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在使用本药之前,应排除妊娠可能。 2、重度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1.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在临床研究中报道与本品有关的局部不良反应(成人及青少年患者)包括头疼(8%),鼻出血如明显出血、带血粘液和血斑(8%),咽炎(4%),鼻灼热感(2%),鼻部刺激感(2%)及鼻溃疡(1%),这些不良反应常见于使用皮质激素类鼻喷雾剂时。2.鼻出血一般具有自限性,同时程度较轻,与安慰剂(5%)相比发生率较高,但与阳性对照的皮质激素(15%)相比发生率接近或较低,其他反应均与安慰剂相当。3.在小儿患者中,不良反应如头疼(3%),鼻出血(6%),鼻部刺激感(2%)及流涕(2%)均与安慰剂相当。鼻腔吸入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很少发生即刻过敏反应,极少有过敏和血管性水肿的报道。罕有味觉及嗅觉干扰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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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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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未进行足够或良好的对照研究。 如同其他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对于孕妇、乳母或育龄妇女,只有在用药后对母体、胎儿或婴儿的益处超过可能产牛的危害时才可使用本品。对母亲在孕期接受糖皮质激素诊治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肾上腺功能减退。儿童用药:临床对照研究表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儿童患者生长速度减慢。在缺乏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实验室证据的情况下,观察到的此种现象提示,对于儿童患者全身糖皮质激素暴露,与通常所采用的HPA轴功能测试相比,增长速度是更敏感的指示剂。这种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相关的生长速度减慢的长期影响(包括对成年后身高的影响)还是未知的。停止鼻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对生长的潜在影响还未进行充分的研究。对接受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患者(包括本品50mg)应进行例行检测(如身高检查)。延长治疗对生长的潜在影响应与获得的临床益处和可替代的非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衡量。为减少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给药(包括本品50mg)的全身影响,应测定每位患者的最低有效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总计203名64岁以上(64到86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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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在患者无法接受联合化疗时,本品可单药用于治疗不适合5-Fu/亚叶酸钙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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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国外临床试验信息:与其他细胞毒性药物相似,雷替曲塞给药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对胃肠道、血液系统及肝酶的可逆性影响。 (1)胃肠道系统: 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58%)、呕吐(37%)、腹泻(38%)和食欲不振(28%)。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粘膜炎、口炎(包括口腔溃疡)、消化不良和便秘,有报道胃肠道出血可能与粘膜炎和/或血小板减少有关。 ②腹泻通常为轻或中度(WHO1/2级),可发生于雷替曲塞给药后任何时间,不过也有可能发生重度腹泻(WHO3/4级),且可能与并发的血液抑制尤其是白细胞减少(特别是中性粒细胞减少)有关。可停止给药或根据毒性反应的等级减小剂量(见用法用量)。 ③恶心和呕吐通常为轻度(WHO1/2级),常于用药一周内发生,可用止吐药治疗。 (2)造血系统:临床试验中报道的可能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为白细胞减少(特别是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和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分别为22%、18%和5%),可单独发生或并发,这些反应通常为轻到中度(WHO1/2),于用药后第1或2周内发生,第3周前恢复。也有可能发生重度(WHO3/4级)白细胞减少(特别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和WHO4级的血小板减少,可能会危及生命或致命,尤其与胃肠道毒性反应并发时。 (3)肝脏:临床试验中报道的常见药物不良反应为AST和ALT的可逆性升高(发生率分别为16%和14%),当这些变化与潜在的恶性肿瘤的进展无关时,通常表现为无症状和自限性。其他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体重下降、脱水、外周性水肿、高胆红素血症和碱性磷酸酶升高。 (4)心血管系统:据报道,在治疗晚期结直肠癌临床试验中一些患者出现心律和心功能异常,范围从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到房颤和充血性心衰。使用雷替曲塞治疗的患者心律及心功能异常的发生率分别为2.8%和1.8%,而对照组患者的发生率分别为1.9%和1.4%。由于多数异常与潜在的情状如败血症及脱水同时发生,且治疗前超过三分之一的患者已发生心血管异常,故不能确定与给药间的因果关系。 (5)肌肉骨骼和神经系统:据报道,在临床研究中接受雷替曲塞治疗的患者有不到2%发生关节痛和张力过强(通常为肌痉挛)等可能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 (6)皮肤、附件和特殊感官:临床试验中常见报道为皮疹(发生率14%),有时伴有瘙痒,其他较少见的反应有脱皮、脱发、出汗、味觉异常和结膜炎。 (7)全身: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反应为乏力(发生率49%)和发热(发生率22%),通常为轻到中度,在用药一周内发生,且可逆。有可能发生重度乏力并伴有身体不适和流感样症状,其他较少见的反应为腹痛、疼痛、头痛、蜂窝织炎和败血症。 2、国内临床试验信息: (1)在国内进行了一项多中心,随机盲法、阳性药物平行对照的临床研究,评价注射用雷替曲塞(3mg/m2)联合奥沙利铂(130mg/m2)(21天重复)与5-FU/CF(375mg/m2/200mg/m2)联合奥沙利铂(130mg/m2)(21天重复)比较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本试验入组患者216例,试验组113例。分析安全集(SS)214例,试验组112例。 (2)国内临床试验显示本品联合奥沙利铂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恶心、呕吐、乏力、腹泻、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转氨酶升高等。试验组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高于对照组,但两组因粒细胞缺乏所致的剂量调整无明显差别,两组使用升白药物患者的比例相当,未发生与粒细胞减少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转氨酶升高多为Ⅰ/Ⅱ度,无症状且可逆。与对照组相比III/IV度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两组间无明显差别。 (3)试验组与对照组相比,恶心(57.1%/75.5%,P=0.006)、呕吐(37.5%/60.8%,P=0.001)的发生率明显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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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须由掌握肿瘤化疗并能熟练处理化疗相关的毒性反应的临床医师给药或在其指导下使用。接受治疗的患者应配合监护,以便及时发现可能的不良反应(尤其是腹泻)并处理。 2、与其他细胞毒性药物一样,造血功能低下、一般状况差、既往经放疗者慎用。 3、老年患者更易出现毒性反应,尤其是胃肠道毒性(腹泻或粘膜炎),应严格监护。 4、本药部分经由粪便排泄(见药代动力学),因此轻度到中度的肝功能损害者应慎用,而重度肝功能损害者不推荐使用。 5、夫妻任何一方接受本药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至少6个月内应避孕。 6、无药液外渗的临床经验,但动物试验时药液外渗无明显刺激性反应。 7、雷替曲塞系细胞毒性药物,药物配制及操作按同类药物常规进行。 8、此前使用5-氟尿嘧啶治疗方案疾病仍然进展的晚期肿瘤患者可能会对雷替曲塞产生耐药性。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夫妻任何一方接受本药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至少6个月内应避孕。 (2)孕妇、哺乳期妇女或治疗期间妊娠者禁用。用药前需排除妊娠。 (3)生殖试验显示雷替曲塞可损害雄性大鼠生殖力,停药3个月后恢复。雷替曲塞可致孕鼠出现死胎和胚胎畸形。 10、儿童用药:本药在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暂不推荐。 11、老年用药:参照成人的用法用量,但同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本药应慎用。老年患者更容易出现毒性反应。应对不良反应尤其是胃肠道毒性(腹泻或粘膜炎)进行严格监护。 12、药物过量: (1)目前尚无确切有效解毒剂。一旦超量使用可考虑使用亚叶酸治疗。根据经验,每6小时静脉注射25mg/m2亚叶酸,越晚使用亚叶酸效果越差。 (2)超量用药预期不良反应容易扩大。应仔细监测有关胃肠道和血液学的毒性征兆并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治疗。 |
对于涉及鼻粘膜的局部感染,在未经处理时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止本品或需给予适当处理。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结核感染,未经处理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腺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并给予其它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在全身用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