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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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索巴莫。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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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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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528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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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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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口服,一次1片,一日3-4次,饭后服用。 美索巴莫胶囊:口服,1次0.75-1.0g(3-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美索巴莫注射液: 1、静脉推注:病人在静卧条件下,缓缓推注,给药速度每分钟不得超过3ml,注射后应至少休息10-15分钟。 2、静脉滴注:配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速不宜过快,1.0g的稀释量不应超过250ml。稀释后的混合液不能冷藏。 3、使用剂量和次数根据病情和治疗效果来决定。成人一次使用剂量为1.0g,一日最大剂量为3.0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轻度病例静注后应改为口服给药以维持治疗。严重病例或手术后不适合口服给药时,每8小时给药一次,达每日3g的最大剂量,连续使用不能超过3天。若病情持续,在停药48小时后可再重复给予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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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美索巴莫胶囊: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美索巴莫注射液: 1、本品以聚乙二醇300为溶媒,它可以加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原有的酸毒症和尿素的积蓄,因此禁用于肝、肾功能障碍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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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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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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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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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国外文献报道,使用美索巴莫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 1、全身症状: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热、头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面红、低血压、晕厥、血栓性静脉炎。 3、消化系统:消化不良、黄疸(包括胆汁性黄疸)、恶心和呕吐。 4、血液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 5、免疫系统:超敏反应。 6、神经系统:健忘、迷糊、复视、眩晕或头晕、困倦、失眠、轻度肌肉不自主运动、眼球震颤、镇静、癫痫(包括癫痫大发作)、晕头转向。 7、皮肤和感觉:视力模糊、结膜炎、鼻塞、金属味觉、瘙痒、皮疹和风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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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美索巴莫胶囊: 1、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损伤者其清除率降低,药物的消除半衰期有所延长,应慎用本品。 2、服药期间不宜操作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 3、由于本品可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因此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剂时应慎用本品。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生育力和胎儿的影响尚不明确,有本品子宫内暴露导致胎儿畸形的报道,因此孕妇一般禁用。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注意适当减量。 7、药物过量: (1)本品急性中毒的信息有限。过量常发生在与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剂合用的情况,主要症状为恶心、困倦、视力模糊、低血压、癫痫发作和昏迷、国外上市后监测资料曾有单用本品或合用中枢抑制剂、酒精或精神科药物出现死亡的报道。 (2)药物过量的处理包括对症和支持治疗。支持治疗包括维持气道畅通、监测尿量和生命体征,必要时进行静脉输液。血液透析是否有效尚不明确。 美索巴莫注射液: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本品在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混合后不得冷藏。 3、注射时需仔细操作避免药液渗出血管外引起不必要的伤害。 4、用药期间不得从事操作机械或驾驶机动车辆等。 5、静脉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在治疗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经验剂量和管理,可专门用于儿科的破伤风患者。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经常过量使用美索巴莫并与乙醇或者其它中枢神经系统镇静剂合用会致以下反应:恶心、呕吐、嗜睡、视力模糊、低血压。他们的主要征兆是嗜睡,处理方法是对症治疗即可。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