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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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索巴莫。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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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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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528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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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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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口服,一次1片,一日3-4次,饭后服用。 美索巴莫胶囊:口服,1次0.75-1.0g(3-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美索巴莫注射液: 1、静脉推注:病人在静卧条件下,缓缓推注,给药速度每分钟不得超过3ml,注射后应至少休息10-15分钟。 2、静脉滴注:配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速不宜过快,1.0g的稀释量不应超过250ml。稀释后的混合液不能冷藏。 3、使用剂量和次数根据病情和治疗效果来决定。成人一次使用剂量为1.0g,一日最大剂量为3.0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轻度病例静注后应改为口服给药以维持治疗。严重病例或手术后不适合口服给药时,每8小时给药一次,达每日3g的最大剂量,连续使用不能超过3天。若病情持续,在停药48小时后可再重复给予一个疗程。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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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美索巴莫胶囊: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美索巴莫注射液: 1、本品以聚乙二醇300为溶媒,它可以加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原有的酸毒症和尿素的积蓄,因此禁用于肝、肾功能障碍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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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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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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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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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国外文献报道,使用美索巴莫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 1、全身症状: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热、头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面红、低血压、晕厥、血栓性静脉炎。 3、消化系统:消化不良、黄疸(包括胆汁性黄疸)、恶心和呕吐。 4、血液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 5、免疫系统:超敏反应。 6、神经系统:健忘、迷糊、复视、眩晕或头晕、困倦、失眠、轻度肌肉不自主运动、眼球震颤、镇静、癫痫(包括癫痫大发作)、晕头转向。 7、皮肤和感觉:视力模糊、结膜炎、鼻塞、金属味觉、瘙痒、皮疹和风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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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美索巴莫胶囊: 1、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损伤者其清除率降低,药物的消除半衰期有所延长,应慎用本品。 2、服药期间不宜操作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 3、由于本品可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因此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剂时应慎用本品。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生育力和胎儿的影响尚不明确,有本品子宫内暴露导致胎儿畸形的报道,因此孕妇一般禁用。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注意适当减量。 7、药物过量: (1)本品急性中毒的信息有限。过量常发生在与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剂合用的情况,主要症状为恶心、困倦、视力模糊、低血压、癫痫发作和昏迷、国外上市后监测资料曾有单用本品或合用中枢抑制剂、酒精或精神科药物出现死亡的报道。 (2)药物过量的处理包括对症和支持治疗。支持治疗包括维持气道畅通、监测尿量和生命体征,必要时进行静脉输液。血液透析是否有效尚不明确。 美索巴莫注射液: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本品在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混合后不得冷藏。 3、注射时需仔细操作避免药液渗出血管外引起不必要的伤害。 4、用药期间不得从事操作机械或驾驶机动车辆等。 5、静脉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在治疗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经验剂量和管理,可专门用于儿科的破伤风患者。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经常过量使用美索巴莫并与乙醇或者其它中枢神经系统镇静剂合用会致以下反应:恶心、呕吐、嗜睡、视力模糊、低血压。他们的主要征兆是嗜睡,处理方法是对症治疗即可。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