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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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L-谷氨酰胺、人参、甘草(蜜炙)、白术、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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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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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639 |
国药准字H51023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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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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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1-2片),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2-6片)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 2、舌下给药:一次5mg(1片)缓解症状。 |
饭前口服。肠道功能紊乱和非感染性腹泻:一日3次,一次2~3粒。治疗1周后症状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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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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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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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发现本品对妊娠期间及哺乳期间的母子有毒副作用,但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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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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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1.药理: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改善肠道的吸收、分泌及运动功能:增强肠黏膜屏障功能,阻止或减少肠内细菌及毒素入血;促进受损肠黏膜的修复及功能重建。 2.毒理:急性毒性试验,用一级小白鼠,一日内连续灌胃2次,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489倍,连续观察7天,均未发现异常和1例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SD大鼠每日灌胃给药,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99倍,每周7天,连续9周,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异常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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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胎盘的毒性效应,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与血管过度扩张有关的反应有颅内压增高、眩晕、心悸、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晕厥、呼吸困难、出汗伴皮肤潮红或湿冷、传导阻滞与心动过缓、瘫痪、昏迷、癫痫发作或死亡,无特异的拮抗剂可对抗ISDN的血管扩张作用,用肾上腺素和其他动脉收缩剂可能弊大于利,处理方法包括抬高患者的下肢以促进静脉回流以及静脉补液。也可能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治疗方法是静注亚甲蓝1-2mg/kg。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