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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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异山梨酯。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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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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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639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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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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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1-2片),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2-6片)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 2、舌下给药:一次5mg(1片)缓解症状。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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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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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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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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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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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胎盘的毒性效应,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与血管过度扩张有关的反应有颅内压增高、眩晕、心悸、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晕厥、呼吸困难、出汗伴皮肤潮红或湿冷、传导阻滞与心动过缓、瘫痪、昏迷、癫痫发作或死亡,无特异的拮抗剂可对抗ISDN的血管扩张作用,用肾上腺素和其他动脉收缩剂可能弊大于利,处理方法包括抬高患者的下肢以促进静脉回流以及静脉补液。也可能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治疗方法是静注亚甲蓝1-2mg/kg。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