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牙痛、肌肉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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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司匹林、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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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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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5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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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牙痛、肌肉痛、痛经。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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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 (1)分散口服,将分散片放入适量温开水中(约50-100ml),待分散均匀后服用。 (2)直接吞服,将分散片(掰开)用适量温开水吞服。 2、剂量:除非另外注明,通常: (1)成人:每次剂量1-2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每日剂量可达8片。 (2)三岁以上儿童:每次剂量0.5-1.5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每日剂量可达1-4片,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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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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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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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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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牙痛、肌肉痛、痛经。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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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样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样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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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