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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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葛根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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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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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3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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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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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0.4-0.6g/次,每日1次,15天为一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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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损害、心衰及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对本品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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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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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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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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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在用药开始时出现暂时性腹胀、恶心等反应,继续用药可自行消失。 2、极少数病人用药后有皮疹、发热等过敏现象,立即停药或对症治疗后,可恢复正常。 3、偶见急性血管内溶血: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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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监测胆红素、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及尿常规。 2、 出现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症状者,需立即停药,及时治疗。 3、血容量不足者应在短期内补足血容量后使用本品。 4、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溶液混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者,请勿使用。 5、葛根素在低温下易析出,使用前仔细检查,如有析出物,室温25℃溶解澄清后使用。 6、本品的渗透压摩尔浓度比为0.90-1.10。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