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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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葛根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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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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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33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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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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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0.4-0.6g/次,每日1次,15天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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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损害、心衰及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对本品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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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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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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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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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在用药开始时出现暂时性腹胀、恶心等反应,继续用药可自行消失。 2、极少数病人用药后有皮疹、发热等过敏现象,立即停药或对症治疗后,可恢复正常。 3、偶见急性血管内溶血: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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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监测胆红素、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及尿常规。 2、 出现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症状者,需立即停药,及时治疗。 3、血容量不足者应在短期内补足血容量后使用本品。 4、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溶液混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者,请勿使用。 5、葛根素在低温下易析出,使用前仔细检查,如有析出物,室温25℃溶解澄清后使用。 6、本品的渗透压摩尔浓度比为0.90-1.10。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