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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颗粒

清平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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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阴虚阳亢或肝阳上亢型高血压,能改善头痛、眩晕、心悸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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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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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平颗粒
清平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主要成分

羚羊角、赫石、石决明、钩藤、菊花、地黄、女贞子、地龙、牛膝、天南星、三七、黄氏、桃仁、玄参、石膏、槐花、薄荷脑。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50003

国药准字Z330204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阴虚阳亢或肝阳上亢型高血压,能改善头痛、眩晕、心悸等症状。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g,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四周为一疗程。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阴虚阳亢或肝阳上亢型高血压,能改善头痛、眩晕、心悸等症状。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忌服。 2、脾胃虚寒及阴虚内热者忌服。 3、脾虚湿滞,腹满便溏者不宜使用。 4、禁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 5、本品需辩证用药,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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