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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颗粒

清平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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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阴虚阳亢或肝阳上亢型高血压,能改善头痛、眩晕、心悸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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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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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平颗粒
清平颗粒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羚羊角、赫石、石决明、钩藤、菊花、地黄、女贞子、地龙、牛膝、天南星、三七、黄氏、桃仁、玄参、石膏、槐花、薄荷脑。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50003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阴虚阳亢或肝阳上亢型高血压,能改善头痛、眩晕、心悸等症状。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g,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四周为一疗程。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阴虚阳亢或肝阳上亢型高血压,能改善头痛、眩晕、心悸等症状。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忌服。 2、脾胃虚寒及阴虚内热者忌服。 3、脾虚湿滞,腹满便溏者不宜使用。 4、禁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 5、本品需辩证用药,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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