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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口服液

明珠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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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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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明珠口服液
明珠口服液
小儿退热口服液
小儿退热口服液
主要成分

决明子、制何首乌、珍珠母、菊花、夏枯草、当归、白芍、枸杞、赤芍、红花、益母草、车前子、茯苓、冬瓜子、甘草。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09

国药准字Z440223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1个月为1个疗程。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良者,脾虚便溏者慎用。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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