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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口服液

明珠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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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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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明珠口服液
明珠口服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决明子、制何首乌、珍珠母、菊花、夏枯草、当归、白芍、枸杞、赤芍、红花、益母草、车前子、茯苓、冬瓜子、甘草。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09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1个月为1个疗程。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良者,脾虚便溏者慎用。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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